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次难忘的交通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12 温州都市报

  一天上午,我驾车驶至市区飞霞南路时,当时车开得很慢,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轿车从我车左侧一下超过来欲驶入我行驶的车道,我赶紧踩刹车,但已来不及,他车的右后部与我车的左前部发生了刮擦。从那车上下来一个男子,开口就对我嚷:“你怎么开车?”凭我多年的交通管理工作经验,对方在这起事故中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但此时我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多说,报警吧。

  一会儿,执勤交警来了,查看了现场,判定对方变更车道未让行,负事故全责。对方一听声音很大,不停与交警争辩,执勤交警向其进行了讲解,但他还未明白事故处理的原则。我见状便提议叫事故组来处理。

  事故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对事故也做了同样的判定,那男子同意快速处理,签好快速书,他说车未保险,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我一愣,现在国家强制保第三责任险,他怎么没保呢,这人大概平时较忙,不了解交通法的有关知识。我主动与他进行了攀谈,原来他保了第三责任险,没保车损险。保了第三责任险,在全责事故中也可以索赔的。“原来是这样啊!”对方一听方才恍然大悟,态度也有所缓和。

  次日,我将车送往保险公司估价,为将事故平安办好,我通知自己所保公司的同时也通知他和他的保险公司,双方勘查后估价相同。我对车进行修理之前,又打电话告知了对方。车修好后,我们约定见面,我先到了,他来迟了还挺不好意思的,一来就摸出钱递给我,我笑道不着急,你先把快速处理书签了。这时候他的态度与先前发生事故时判若两人,我就将有关如何最快办理索赔业务的情况向他进行了说明。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在非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做好?我认为只要真诚为民,公平、公开、公正,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的。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林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