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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地税稽查办案:让“证据”说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1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林讯 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稽查办案工作中,视证据为重中之重,不断完善涉税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体系和科学程序。自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该局共查补税款2985万元,罚款156万元,加收滞纳金345万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在调查取证工作中,该局从明确取证程序、完善取证内容、统一取证标准、丰富取证方法入手,制定有关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保管使用等工作制度。除审理股审理案件外,
该局成立了集体审理小组,形成审理股、集体审理小组、市局大要案审理委员会三级审理程序。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单方面根据稽查人员的建议定性。对纳税人有异议的案件,要求稽查人员耐心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认真核实;对证据不足且难以定性的案件退回稽查环节进行补证。此外,该局还制定了调查取证考核办法,每季度从依据、手续、程序、文书使用、取证时限等方面进行考核。

  (方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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