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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妇解除与养子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4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刘先生夫妇25年前收养一男孩,谁知儿子长大成人后却好逸恶劳,还逼迫二老为他还债。无奈之下,夫妇俩告上法庭,愿意借他住房并补贴生活费,也要解除收养关系。近日,杨浦法院同意了老刘夫妇的诉请。

  1980年,婚后未育的刘先生夫妇收养了一名刚出生七天的男婴,后为孩子申报了户籍。孩子从职业学校毕业后,刘先生夫妇为他四处寻找工作,但小刘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
不是被用工单位辞退,就是自动辞职,一直靠两老人生活。不仅如此,小刘还沉迷于电子游戏,导致债台高筑,还逼迫刘先生为其还债,若不从就打砸家中物品,直接影响了刘家的正常生活。无奈之下,老刘夫妇于日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刘的收养关系。同时,好心的老刘夫妇还表示,已购置宝山区一套房屋借给小刘使用,并添置了生活必需品及部分家用电器;此外,考虑到小刘目前无工作,还愿意再补贴他两个月的生活费1200元。可法庭上,小刘不但没有悔意,反而称如果老刘夫妇不帮他还清8700元债务,就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认为,小刘的行为不仅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且直接影响了老刘夫妇的正常生活,故老刘夫妇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依法应予准许。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胡海容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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