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 开水浇向同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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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4:1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上海某时装公司职工胡成,因琐事与同宿舍同事余某发生争执,被余某用空酒瓶砸伤头部。为泄愤,胡成竟趁余熟睡之机,用开水泼洒在余上身致其烫伤。日前,胡成被南汇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今年8月14日晚11时许,胡成在位于南汇区宣桥镇的上海某时装公司宿舍内,因余某早晨出门经常忘关门一事,与其发生争吵。在争执中,胡成被余某用空酒瓶砸伤头部。次日
经鉴定,余某因开水致面部、躯干、双上肢二度烫伤,已构成轻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