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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喜刷刷”力避“悲戚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4:18 新民晚报

  又到年末时,商店里各种促销活动开始竞相登场。和这些活动一起,不少银行机构也同步搞起刷信用卡有奖的“喜刷刷”活动。但是,记者从本市不少法院获悉,随着信用卡发卡量剧增,诈骗案也呈增加势头。

  今年本市就判决了多起信用卡诈骗大案。看好你的“钱袋”,规避可能引发的信用卡损失,是值得市民重视的问题。

  盗取信息疯狂刷卡

  市一中院法官邬小骋刚刚审理完一起信用卡诈骗大案,她委托记者转告市民的第一句话就是“看好你的信息”。

  的确,在信用卡诈骗中,不少犯罪分子就是盗取他人信息,申请信用卡后疯狂恶意透支。

  邬法官告诉记者,在该法院刚刚判决的一起案子里,40多人碰到了同一桩蹊跷事:明明没申领过信用卡,却收到数千元的信用卡账单。原来,他们都曾应聘过易学、聚林、华斌等公司的兼职。丁晓勃、金鑫等犯罪分子通过假招聘,骗取了他们的个人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在银行冒领信用卡后疯狂透支。在每张冒领的信用卡上,均透支2300元到8000元不等。

  最后,市一中院对这起罕见的信用卡诈骗案作出了终审裁定,丁晓勃、金鑫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6万元。

  境外假卡流入中国

  更值得警惕的是,现在少数不法之徒,通过在境外犯罪团伙制造假卡,混入中国疯狂刷卡,既给商家带来极大损失,也造成市场的混乱。

  不久前,市一中院判决了7名来自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犯罪分子的信用卡诈骗案。这几名犯罪分子和境外人士合伙,带入了一批假信用卡,开始在中国境内疯狂刷卡,有的买手机、有的买相机、有的一个人就消费了100多笔,总价值为几十万元。还有的利用国内外信用卡消费的时间差,进行恶意透支。

  有关专家介绍,随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增长,各类银行卡犯罪日趋严重,目前我国每年银行卡犯罪金额在1亿元左右。

  透支不还可能犯罪

  由于信用卡采用先消费,后还款的方式,邬法官特别提醒市民,透支迟迟不还,一旦达到一定金额,也构成信用卡诈骗,一不小心就会触及法网。

  根据刑法规定,具备4个条件均构成信用卡诈骗,一是使用伪装的信用卡,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四是恶意透支。因此,如果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始终没有偿还欠款,几经提醒故意不还,如果金额超过5000元,也构成犯罪。本报记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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