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手机让买主交税不合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4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杨彩琴)昨日,呼市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9月底他在托县联通太极合作营业厅买了一部手机,共花去1150元,11月27日,他去该营业厅要发票,他们说,要开发票就得自己交税,他总觉得这种做法不太合理。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托县联通太极合作营业厅的张经理。他说,他们营业厅有专用销售票据,如果购买者想要发票,只能让他们自己交税。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一孙姓工作人员称,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不能因为卖得便宜或其它原因而让购物者自己交税。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