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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自己觉得没面子 花季少女搬起花盆砸人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51 桂龙新闻网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3年10月16日凌晨2时许,少女王某同张某、韩某等(另案处理)来到大连市中山区武昌街嘉旅客舍门前时,见被害人金某等人路经此处,金某与张某打招呼时,韩某便问金某“你认识我吗”,金某说“不认识”。

  韩某觉得没面子,便指着金某的鼻子说:“那今天就让你认识认识。”随即示意王某等人殴打金某。王某等人即对金某拳打脚踢,并用路边摆放的装有花土的花盆向倒在地上的金某头、面部砸。后见金某不能动弹,王某等人一同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金某经法医鉴定,其严重颅脑损伤处于浅昏迷状态20余天,并伴有瞳孔对光反射迟钝等神经系统体征,属重伤;其下颌骨骨折属轻伤。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定王某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因案发时王某未满16周岁,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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