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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自行车状告餐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7:11 深圳晚报

  丢失自行车状告餐厅

  法院判餐厅不负保管义务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赖先生到餐厅就餐时,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将自行车口头托付给餐厅服务人员潘某看护。其后,他到对面超市买矿泉水。不久后他返回餐厅时,发现车
辆丢失,只留下被剪断的车锁。赖先生将餐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结果诉讼请求被驳回。不服一审判决,赖先生又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餐厅不负有保管交通工具的责任,驳回赖先生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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