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站冒充警察抢劫50余万元案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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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0:3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昨天,曾制造北京西站巨款抢劫案的三名案犯在一中院接受审判。主犯巩明辉以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两名案犯王猛和赵德勤因同样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
手头紧三人想抢钱 三人都是来京务工人员,巩明辉与王猛是同乡,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另一同伙赵德勤,绰号“大海”。他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忽感手头发紧,想弄点钱花花。这时,巩明辉给他们提议,北京西站地下邮币卡市场的个体户平时都带着很多现金,他们可在地下停车场动手。为了实施抢劫,他们准备了手铐等作案工具。 2月3日下午4点多,王猛开车将他们拉到西站附近的莲花小区,然后步行来到西站地下停车场。 冒充公安人员抢劫 后来遭抢事主韩某向警方证实,当时他和嫂子王某下班,提着装有50多万元现金的旅行袋到地下停车场,他们刚上车,就有三个男人走过来,有两人从车两侧拉开车门,其中一人用枪指着他的头说:“公安局二处的!”然后就用手铐将他铐起来,又一个人上车想开他们的车,但没打着火,此时其嫂子王某大喊“抓贼!”三人见状开始逃跑,他在后面边追边喊。他们的尖叫声引起了巡逻保安的注意,韩某随后在保安的帮助下,将持枪的巩明辉摁倒在地,赵德勤也被当场抓获,案犯王猛则携带赃款潜逃。当晚8点多,王猛开车出现在本市丰台方庄附近,警察立即进行鸣笛追捕,已经慌了神的王猛将车撞到路边的一处障碍物上,他丢下装有50多万元的提包一个人逃跑。后来他逃到哈尔滨,但9天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三人构成抢劫罪 法院认定,三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冒充军警人员持枪抢劫,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但是鉴于他们所抢的赃款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决定对他们从轻处罚,最后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