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长辈处死强奸母亲逆子被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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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肥东县马湖乡马湖村村民林高原因儿子林志刚平日不务正业、危害乡邻,甚至强奸其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一怒之下与弟弟林守富、表兄胡道元三人一起将孽子溺死。肥东县人民法院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林家表兄弟三人被轻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 肥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家表兄弟三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结合被害人生前的种种劣迹,三名被告人均属于义愤杀人,同时在作案后能积极
(陆广林 本报记者 黄冠雄 刘玲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