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被炒鱿鱼拒绝交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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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3:1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因收费标准不统一,重庆金恒物业公司被渝北区回兴书香美地业主委员会炒鱿鱼。但昨日在众部门监督之下,其拒绝向通过竞标的重庆鑫龙物业管理公司“交权”。 书香美地1单元2—2的业主黄畅东介绍,小区可住484户,现在入住了280多户。2004年9月,业主入住时,金恒公司收进场出渣费共有5个标准,业主在交谈中得知后很反感。此外,原开发商给业主承诺每平方米建面物管费不超过0.5元,而金恒公司最高收到0.6元,最
今年10月8日,选举产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调查发现,90%以上的业主对金恒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决定对其罢免。10月20日左右,通过5个物管公司竞标(其中也通知金恒物管公司,但该公司没理睬),鑫龙物管公司中标,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于昨日入驻小区进行管理。 昨上午,在回兴街道、高岩路双湖社区居委会及渝北区房管局等监督下进行物管移交,遭到部分拥护金恒公司的业主反对。金恒公司也拒绝向鑫龙公司“交权”。该公司一姓李的负责人称,业主委员会不合法,他们招聘的物管公司没资格入场。李说,公司是一级资质物管公司,收费与其他小区有别;至于收一业主每平方米0.4元物管费的问题,是因该业主家里被盗,有意不交齐费用,目前已通知其补交了。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经过了渝北区房管局备案,其合法性已得到认可。另据高岩路双湖社区居委会周主任介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对金恒物管公司满意度的调查,居委会都有人到场监督。 昨日,渝北区房管局物管科负责人称,该局将同回兴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对小区业主进行调查,若60%以上的业主对金恒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将再次进行移交。 (记者杨登权)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