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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社区问民情之温暖不温暖:救助与和谐——记者手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4:02 山西日报

  社会救助是指当公民因各种(自然的、社会的、个人的)原因导致基本物质生活陷入困境,自己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救济、救灾、五保和扶贫等四个方面。

  目前,太原市已初步形成一个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线,五保供养、灾民救济、医疗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教育、司法、卫生、劳动、建设、房管等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套
,社会捐赠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走访中,这样一些事实令我们深受鼓舞:1997年,太原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在4个区市试点,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今年教育部门对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城乡贫困生实行了“两免一补”;劳动保障部门发掘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再就业;118家“爱心救助超市”,传递着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就是要形成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因为它将有助于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体现政府和社会对于贫困人群的关怀,促进他们的社会认同,从而体现社会公正,而社会公正又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

  李兵(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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