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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五”普法取得累累硕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4:15 深圳特区报

  市民法律素质显著提高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推进

  深圳“四五”普法取得累累硕果

  编者按

  自改革开放的第一声春雷在深圳这片热土响起,普法教育就如春风化雨,滋润着万千市民的心田。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新世纪第一个五年普法由此拉开帷幕。

  五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中的基础作用。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夯实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法制基础。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深圳实际,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四五”普法规划,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和完善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新格局,整合资源,普治并举,着力营造优良法治新环境,实现了普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卓有成效地实践着“四五”普法规划中关于“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

  探索普法长效机制构建“大普法”格局

  “四五”普法期间,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一直贯穿于深圳普法工作的始终。

  五年来,我市着力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指导规划、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指导、有执行、有监督,建立了“横能到边、纵能到底”的普法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市普法领导小组作为为数不多的议事机构予以保留。普法主管部门是“大普法”格局中最关键的一环,根据实际,我市将普法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为:“制定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推广经验”。为强化职能,市普法办立足服务,重点加强普法“脑库”、资料库、题库、信息交流平台等法制教育资源建设,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在指导、协调全市的普法工作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一批国内、省内知名法学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被聘为市普法讲师团,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宣讲法律知识;为全市提供法制讲座师资;投入近百万元建立了法制宣传制作室、演播室和多功能教室,并完善普法工作资料库、法律考试和知识竞赛题库,使最新、最权威、最完整的普法工作资料及时到位,满足了各区、各行业部门的学习需求;通过“深圳司法信息网”、《深圳普法通讯》、《普法信息专报》、“普法赛场”报刊专栏、12348普法热线等交流全市各区和各行业部门的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完善信息交流平台。

  “四五”普法耕耘五载春华秋实硕果累累

  把法律交给群众,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用法,深圳市司法行政部门以自己的不懈努力,推动着深圳依法治市的进程。

  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普法工作呈现出不断发展、创新、上升的良好态势,市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春华秋实!五年的辛勤耕耘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

  今年9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志广带领省“四五”普法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组一行经过数日实地走访检查,对我市五年来的普法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深圳“四五”普法工作“氛围浓、声势大、工作实、效果好、亮点多”。志广更明确指出:“深圳‘四五’普法比‘三五’普法上了一个台阶,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展望即将迎来的“五五”普法,我市全体普法工作者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激情投身其中,为推进依法治市,构建和谐深圳,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齐抓共管立体宣传普法活动有声有色

  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行业普法有声有色

  为形成全社会各行业齐抓共管普法教育的局面,2003年,我市率先试验分解普法任务的做法,制定了《深圳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涉及全市93个重点单位,形成了全社会对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发挥着“大普法”的基础性作用,是深圳普法工作的新突破。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市又探索建立了一套普法工作评估体系,作为评估行业和区域普法工作成效的标准,评估结果作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使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各部门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积极性大大提高。

  按照《深圳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和《深圳市普法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市普法办指导、协调、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普法的力度不断加大。各行业部门也出现了主动组织、主动联系、主动配合、主动参与的“四主动”普法工作局面,如市地税局、国税局每年4月份都联合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市工商局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市人口与计生局围绕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举办了专家巡回报告讲座、万人上街宣传、百场宣传展板进社区、文艺调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市劳动局、市仲裁委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纪念《劳动法》、《仲裁法》颁布十周年系列活动,市公安交警局、市信访办、市教育局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等等。

  立体网络全面覆盖法律文化融入社会

  阵地建设是构建“大普法”格局的基础性条件。“四五”普法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建立了深圳市四大法制教育基地,即深圳市育新学校(青少年学生类)、罗湖区笋岗街道湖景社区(社区居民类)、宝安区灵芝公园(劳务工类)、宝安区文化艺术中心广场(综合类)等四个法制教育基地。目前,我市6000多个法制宣传栏覆盖全市主要社区、工厂、学校,“法制纵横”、“法制在线”、“法律视角”、“与法同行”等电视节目收视率节节攀升,“法制大家谈”广播节目深受听众喜爱,12348法律服务网上的普法网页日点击数量过万,地铁出入口和地铁站内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法律公益广告,邮政汇款回音卡封面上印制了与劳务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我市创作的《法在我们心中》普法主题歌曲被省司法厅主办的大型法制文艺晚会作为晚会主题歌曲传唱,市中心区城市雕塑中将建设法制雕塑列入了城市整体规划,“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网络基本形成,法律文化已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中。

  着力打造深圳品牌“12·4”走进千家万户

  在深圳,“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已为越来越多的市民知晓,并且成了深圳普法宣传的一大亮点。

  按照“做大、做强”思路,我市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着力打造普法工作品牌,“12·4”宣传活动年年都上新台阶。2001年和2002年,市普法办联合罗湖区普法办分别在东门广场和深圳大剧院南广场举行法制宣传活动,内容包括法制展览、趣味普法、法律咨询、法制文艺等。2003年“12·4”期间,市普法办委托著名漫画家设计制作了“普法小博士”卡通形象,在各种宣传资料上印制推广,并创新活动形式,采用市区普法工作部门和各市直职能部门联动的形式在市中心的荔枝公园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游园活动,为5万多名群众奉献了一份“法制大餐”。省司法厅何铭清副厅长称赞这次活动“内容新、形式活、效果实、联动好”。2004年,市普法办协调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组织1000多名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在市民中心广场进行宣誓活动,这是我省首次举办这种规模和形式的法律宣誓活动,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今年“12·4”期间,市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了“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可以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已深入到深圳的千家万户,影响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

  区别对象因材施教法律素质普遍提高

  针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我市普法主管部门不断采用新举措,有效提高了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公职人员学法规范化、科学化。2001年,市人大制定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审议任命前须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02年,市委党校WTO法律知识轮训班共培训市直36个单位1100多名处级干部。2003年,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组织各单位处级以下公务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举办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以检验培训成果。2004年,市普法办联合市人事局、市法制局首次采用“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计算机阅卷的形式组织公务员进行《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提高法律考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考试成绩直接作为公务员录用、年终考核、晋升提拔的依据。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实用化、网络化。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以“以用选学、学用一体”为指导,结合本职工作以讲座、竞赛、业务技能比赛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主要采取“五个结合”的方式: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普及法律知识;二是结合执法行动普及法律知识;三是结合主题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四是结合公共网络普及法律知识;五是结合社区服务普及法律知识。

  劳务工学法趣味化、系统化。“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建立完善了劳务工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针对劳务工的免费政策法规培训近3000期。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编印了全彩卡通画版《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100万册,免费赠送全市劳务工,使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专门为劳务工编写高质量学法教材的城市。市普法办专门编印了10万册配套《法律法规选编》,全部赠送给劳务工,并组织有奖竞答、知识竞赛方式引导劳务工学习。

  青少年学生学法正规化、社会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为此专门作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法制教育要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并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和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外,我市全面推行聘请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中央综治委来深检查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社区居民学法便利化、快捷化。我市以“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保障进社区”为具体内容,以司法所为依托,组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志愿者等五支队伍进社区,推行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免费咨询等公益性活动,让老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学到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服务。据统计,全市各区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近一万场次,组织了“百场趣味普法进社区”、“百场禁毒宣传进社区”、“百场婚姻法漫画巡展”、“百场法律进社区法制挂图巡展”、“百场学法用法构建和谐社会图片巡展”等活动。

  相关链接

  深圳“四五”普法大事记(摘要)

  2001.5在全国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深圳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城市,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01.8深圳市“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市“四五”普法大幕拉开,普法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2001.10司法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讨会。

  2001.12第一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普法办、罗湖区普法办和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联合在东门广场举行了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2002.4市委党校对全市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以世贸法律知识为内容的脱产培训。

  2002.6各区、市直各单位60多名领导参加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圳分会场),市委副书记白天在会上做了动员。

  2002.11全市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暨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大会召开,为全市近500所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2002.12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与罗湖区司法局、桂园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大剧院南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

  2003.9市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和《深圳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肯定了构建“大普法”格局的工作思路,并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决议。

  2003.12第三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普法办委托著名漫画家设计制作了“普法小博士”卡通形象,在各种宣传资料上印制推广。

  2004.6市普法办联合宝安区普法办开展了“送法进监所”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2004.7市普法办联合市劳动局举办全市性的劳务工普法骨干培训班,按属地化管理分区域对近万名劳务工骨干进行法律培训,以辐射、带动全市1000万劳务工群体掀起学习法律的热潮。

  2004.12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普法办协调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组织1000多名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在市民中心广场进行宣誓活动。

  2005.5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印发《深圳市“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方案》,部署今年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2005.6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132期内参介绍深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文章上批示:“深圳的经验很好,值得总结,在全省推广。”

  2005.9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志广带领省“四五”普法检查考核组第一组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深圳“四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05.11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普法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劳动保障局、团市委举行深圳市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暨万名义工法律志愿者送法活动启动仪式,启动“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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