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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吃钱 高新区两蛀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4: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谷萍 胡眉岩 记者 杨为为)成都市三环路拆迁安置过程中,原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拆迁一部经理廖品华等人内外勾结,侵吞公款350余万元,成都市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光普、成都市高新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新区统征办)原主任温明等人收受廖品华38万余元行贿款一事震惊了全省。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王光普、温明两起受贿案日前在成都中院宣判,两人以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0年。由于两人均具有立功表现和投案自首情节,故法院分别对两人从轻处
罚。

  ·案情回放·

  1999年,高新区统征办负责正在建设之中的三环路高新区段涉及三瓦窑场镇国有土地的拆迁安置工作,由于当时高新区统征办无国有土地拆迁资质,有此资质的成都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找到了时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兼高新区统征办主任王光普和时任高新区统征办副主任温明,提出将高新区三瓦窑场镇国有土地的拆迁工程交给该公司承包,王光普和温明同意其请求。同年7月28日,温明代表高新区统征办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委托房屋拆迁代办协议》,8月2日,王光普代表高新区统征办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代办承包合同书》。8月4日,王光普和温明又分别签字同意支付该房地产公司工程款400万元。为表示“感谢”,该公司拿出18万元给王光普,并送给温明10万元。

  2003年底,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负责在郎家村修建拆迁安置房的招标工作。去年1月,时任中心副主任的温明将招标信息通知某建筑工程公司,并保证其入围参加最后的竞标。去年3月3日该建筑公司中标,负责三环路羊犀立交桥周边透绿工程拆迁安置房A标段。4月15日,经温明签字同意,该建筑公司获得工程款275万元。去年11月,温明得到该公司“好处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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