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窃贼潜逃两年后自首警方对其从轻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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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张良 通讯员 王兵 孙晓雯)一嫌疑人顾某畏罪潜逃后,迫于各方面的强大压力,昨日向天桥警方投案自首。 两年前,顾某与其苏州老乡共7人来到济南,组成犯罪团伙进行盗窃。2003年3月10日,他们在泺口服装城作案,盗窃价值3500余元的服装一宗。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果断出击,当场抓获该团伙的李某。随后,新城派出所民警多次往返山东、江苏两地,对此案
日前,一直潜逃在外的顾某感到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出路。11月30日,顾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天桥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投案。经审查,顾某对其伙同他人盗窃事实供认不讳。鉴于顾某的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理,民警依法将其取保候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