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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行贿 工程代表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成都市中院对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被控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陶刚无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现年32岁的陶刚,仅有初中文化。2004年1月,陶刚被房产公司聘任为工程部现场代表,负责数个楼盘、道路和一景观工程的现场施工和管理。2004年1月至2004年
8月期间,陶刚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合同,虚列工程款1278.24万元,伪造或骗取公司领导签字后,到房产公司财务部报销。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他以支付5家公司工程款为名,套取现金375.91万元,全用于个人消费。其余900余万元,公司未及时付款,所以陶刚没有得逞。法院还查明,去年8月,为继续骗取工程款,也为避免暴露贪污行为,陶刚两次向公司财务部一领导送现金18万元。王鑫 程兴宏 实习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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