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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污点记录”向社会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7:3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律师协会获悉,目前济南市已为1236名律师建起“诚信档案”,有执业“污点记录”的,已向社会公开。

  记者进入“济南律师网”,随意点击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姓袁的律师,打开其“诚信档案”,发现除了工作业绩外,在“警示信息”一栏,详细记录着其违纪情况:袁某代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二审诉讼时,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委托人申请,
袁某在代理抗诉案件中,没有通过其所在事务所出具任何案件代理手续,私自收取委托人代理费6000元,开具收据白条。今年4月,委托人对袁某行为进行投诉。据了解,袁某去年也曾向一委托人私自收取律师代理费,虽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今年又一次被投诉。根据规定,对袁某作出如下处罚,停止其律师执业3个月。

  记者又点击一名姓王的律师,在其“诚信档案”发现济南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对其违规查处记录:经查王某违反规定私自收案2起和分期、分别向办案法官送代币卡4500元,给予其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了提高律师诚信执业意识,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律师协会为每名会员律师建立了“诚信档案”。其中有提示信息资料:被投诉且已立案的记录;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定期检查;因律师违规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导致赔偿或发生律师责任保险事故;不足以构成执业处分的轻微违规行为。还有警示信息:因违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多次犯有轻微违规行为,经律师协会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其他对律师诚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

  律师“污点记录”向社会公开。一名准备打房地产官司的于姓当事人,在网上细心浏览所查找律师的“诚信资料”。他说,老百姓找律师,不仅找业务强的,还要找讲诚信、服务尽职尽责、没有“污点”的。

  据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华介绍,目前在律师当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诚信行为,如该开庭的没有开庭,致使委托人败诉;超标准收取诉讼费用等。将其“污点记录”向社会公开,扩大了监督范围,使律师行为得到约束。王华告诉记者,“诚信档案”建立后,律师违规违法事件明显减少。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范作民认为,律师是自律性要求比较高的行业,“诚信档案”将律师的不良行为加以记录披露,对违规者起到警戒作用,对其他律师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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