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掘九连墩古墓大案宣判 8名盗墓贼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8:18 汉网

  (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樊斯坦 梁军)备受关注的盗掘九连墩古墓大案昨日在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一审宣判,毛宏等8名盗墓贼悉数获刑。

  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毛宏和张牧(另处)、李树明(在逃)在枣阳市九连墩古墓群查看地形。期间,毛宏电话联系陈俊,邀其一同盗墓。随后,陈俊伙同数人赶往枣阳,并备好洛阳铲、电缆、炸药、矿灯、钢管等作案工具。

  4月15日晚10时许,毛宏等9人窜至九连墩古墓群2号墓作案。由于土层坚硬,无法继续挖掘,次日凌晨1时许,这伙人“无功而返”。

  4月16日上午,李树明电话联系惠某,让其带10公斤炸药赶到枣阳。当晚9时许,一行10人再次驾车来到九连墩2号墓。因发现前一天晚上挖开的洞被人封堵,这伙人仓皇而逃。4月17日凌晨,枣阳警方将毛宏等8人抓获。

  另查,其中一盗墓贼艾记勋曾于去年6月先后窜至陕西省乾县、武功县诈骗作案8起,共骗得价值91700元的奶牛、红牛各13头。

  法院认为,毛宏等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不等(其中一人缓期执行),并处罚金1万元至2万元不等;艾记勋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