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网虫”为筹上网费铤而走险 麻翻网吧服务员堂而皇之搬电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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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19 云南日报 | |||||||||
为筹资上网,19岁的王某竟将麻醉药品混入饮料,骗网吧服务员喝下后,趁机盗走17台电脑主机。近日,西山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19岁的王某提起了公诉。 据了解,19岁的王某酷爱上网,为此,结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哥们”。为了能有充足的上网费,王某和“兄弟”们把目光放到了他们最常去也最熟悉的地方——网吧。今年1月18日,王某与外号“毛毛”等几个“哥们”来到五家堆村一间网吧里上网。其间几人
昨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慧敏(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