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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能否运生猪相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49 云南日报

  “以前用摩托车运输,既不卫生,也容易感染传染病,要真能停止敞运就好了!”昨日,市民孙德华在桃源农贸市场看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将《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发给肉贩征求意见时,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许多市民可能都有这样的印象:早上七八点时,经常能看见带着一大块猪肉的自行车或摩托车从身旁经过,没有任何遮盖的猪肉甚至还会滴下血水……这时,有的市民不禁会
问:用敞开方式运送的猪肉卫生吗?

  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制定了《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29条规定:在本市范围内运输生猪产品应使用消毒、防尘和吊挂设备的专用运载工具,不得敞运。昨日,市人大的工作人员还到状元楼农贸综合市场、昆明中企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等地征求反馈意见。

  和肉贩有生意往来的昆明中企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定国在接受市人大工作人员征求意见时说:“条例对规范市场十分有利,但执行起来将会有很大难度。”申定国还说,目前,他们公司8成的客户都是自己运输,为了节省时间,大多使用单车和摩托车。申定国还说:集中配送虽然比较可行但交通还是最大的问题,如果分开配送,每个点配一辆专车,那么多的点,车辆和送达时间都不能保证。

  本报记者 张 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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