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一低保户资格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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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0:2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丽)记者昨日从银川市西门巷社区居委会获悉,该小区一低保人员因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已被民政部门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 据工作人员介绍,西门巷社区内有一30多岁的低保户,在每次因需向社区低保人员发出参与公益性劳动的通知后,该低保人员经常不出席活动,或者报名参与不到场。目前,其因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已被民政部门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
根据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保障对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在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应参加其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每月参加公益性劳动的时间不少于3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