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莫名当代理“飞”来40万生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2:36 江南都市报

  南昌一市民险些掉进“厂家”和“买主”设的骗局

  厂家寄来的合作意向书

  本报讯见习记者邓旭敏、实习生段磊萍摄影报道:莫名其妙成了某产品销售代理,立即就有买主上门。厂家、买主“ 一唱一和”,设下圈套欲骗人钱财。在南昌经营一家装饰
公司的周先生险些掉进陷阱。

  周先生告诉记者,1个月前,他收到一份来自重庆国科集团天年实业公司关于一种叫“玻斯琪网”的产品代理经销商 委托书和样品,三天后,他又接到一个自称是某部队后勤处赵洪兵的电话,说看到了周先生“代理”的产品广告,希望看看样 品。周先生在样品中剪下了一块寄去,两天后,赵洪兵打来电话,表示要与其签订货合同。

  “为了确保有货源,我立刻与重庆公司联系,他们表示保证有足够货物。”周先生说。11月21日,周先生通过传 真与赵洪兵签订货合同,货款高达40万元,约定在11月28日交货。11月12日周先生收到了对方传真过来的交通银行 电汇凭证(定金)。“为确保汇款是真的,我还打电话去核实,并得到银行方面款项已汇出的答复。”周先生说。

  11月12日晚,周先生联系重庆国科集团天年实业公司要求拿货。但是对方却说最后一批货已经在前一天晚上从重 庆运往南京。11月28日,周先生主动与赵洪兵联系,可是联系人的电话却始终关机。此时,周先生开始有些疑惑,于是又 打电话给重庆国科集团天年实业公司,结果资料上所有的电话全都关机。

  南昌市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余其江局长告诉记者,这些诈骗者是利用本地工商很难查处外地公司来“钻 空子”。

  余其江提醒市民,在做产品代理时,对方的资料中必须要有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正式的公章印; 其次,最好派人去实地考察。虽然对方寄来汇款单,并在汇出银行查到了汇出的记录。但是,根据银行规定,款项在汇出后, 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冻结的。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