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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办假证骗农民 昨天分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4:1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黄建华) 同安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许勇到莲坂天桥买来假证,请市土房局测绘档案馆的陈×芬填好,由王庭宗交给他的亲友们,骗了善良农民大量钱款。今天上午,三个涉案被告人均被判刑。

  在厦门洪山柄、何厝等农村,不少村民的自建房屋因为手续不全,不能办理建房手续。在一次泡茶时,王庭宗问许勇,能不能通过土地局的内部关系补办到相关的农村建房手
续。许勇曾经在城监支队土地监察大队工作,与原在土地局乡村处工作的陈×芬关系很好,许勇答应试试。

  许勇从陈×芬得知,过去建房许可证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她填写的。许勇知道,土地局早就与房产局合并,公章也换掉了,要再盖“厦门市土地管理局”的公章已经不可能,即决定到莲坂天桥找人刻假公章。

  许勇陆续卖给王庭宗14本空白的、加盖了伪造公章的许可证。而王庭宗拿着这些许可证,告诉他的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可以为他们补办建房手续,他先后收集许多房屋用地情况,交由许勇转交给陈×芬填写。在许勇的一再纠缠下,陈×芬在许可证上填写了相关内容,并将填发时间填为她当初在乡村处负责发证工作的1994年至1997年段。

  王庭宗总共卖出14本许可证,买卖数额高达125万元,且不能退出违法所得;许勇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9万元;而陈×芬多次参与许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14本,收取两万元,全部退赃。

  今天上午,市中级法院判定许勇犯诈骗罪,一审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王庭宗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处有期徒刑6年;处陈×芬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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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三被告三个罪名

  本案许勇犯的是诈骗罪,而同案犯王庭宗为什么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陈×芬又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呢?

  法院认为,许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而王庭宗由于受到许勇的欺骗,误以为这些许可证是真实的,从而向他人收集房屋资料,企图通过许勇以内部关系,帮助他人补办建房手续,获取利益,其所实施的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应依此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至于陈×芬,她多次参与许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但她并不知道、也没有参与许勇诈骗的行为,因此她的行为触犯的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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