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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装的遮阳棚竟然成违章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6:41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我家遇到的情况和报道的一模一样,”《露台成高空抛物“垃圾箱”》一文见报后,莲塘仙湖某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说,为防高空抛物,他和邻居们根据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盖了遮阳棚。可现在,遮阳棚正面临被拆的局面。

  “这高空抛物真是烦人啊。”王先生无奈地说,有一次他在阳台上和朋友聊天时,楼上突然泼下一盆水,把他淋得湿透。之后,管理处统一下文,允许底层的住户在阳台上搭
棚,并对尺寸大小和材质进行了规定。“我们都按照规定来办,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才退还了装修押金。”王先生家的阳台约30平方米,建遮阳棚花去了他7000多元。

  “可我们的棚子建起来后,就被楼上的邻居投诉了。他们认为光线被挡住了,而且下雨的时候,雨水打在棚子上滴滴答答地作响,影响他们休息。”王先生揣摩着有人妒忌他们,前不久,楼上还飞下一把菜刀,把遮阳棚砸坏了。他大惑不解地说:“现在,城管部门说我们的遮阳棚是违建,必须要拆掉。我实在不明白,根据规定搭起的棚怎么就成违章建筑了?”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罗湖区城管执法队。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多次接到投诉后,来到该小区检查。结果发现,这些遮阳棚在搭建之前没有报批,因此属于违章建筑,责令拆除。

  那么,如果业主要盖遮阳棚,该怎么做呢?罗湖城管执法队的这位工作人员说,有这种需要的市民必须要报市建设局并获得批准,“他们同意怎么搭就怎么搭”。而市规划局咨询热线的杨先生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管理处可以统一申报,规划局审核后可发函给城管部门,作为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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