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老板财物赃款买表致歉(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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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3:31 重庆晚报 | |||||||||||
失主李某领回被盗钱物 本报讯丘二偷窃老板家两万多元财物,几天后,竟用赃款买回一对情侣表相赠老板夫妇。昨日,嫌疑人朱强(化名)被刑拘。
11月29日凌晨两点,家住江北区五里店万丰二村的李某回家,发现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近两万元现金及摄像机等被盗,李某连忙到雨花村派出所报案。民警现场勘查,初步认定作案者是失主的熟人或有钥匙的人。曾在李某经营的酒吧打工的朱强成为警方锁定的嫌疑人之一。 据介绍,朱强在酒吧打工两个月,工作认真负责,李某一直很信任他,还曾让他与自己同住。11月26日,朱强突然提出自己要开店,向李某辞职,之后便离开李某的酒吧及住处。 前日,朱强突然打电话给李某,称要来酒吧喝酒,顺便回来看看李某。当天晚上,朱强来到酒吧,让李某眼前一亮——朱强一身穿着焕然一新,鞋子也是名牌;刚到酒吧就拿出一对价值约600元的情侣手表送给李某夫妇;酒也是喝100多元一瓶的洋酒。“曾经月月预支工资,如今出手竟这么大方”,李某越来越起疑心,闻讯赶来的民警将朱强带回派出所,朱强坦承盗窃一事。 朱强交代,去年他在录像厅认识了同伙周某,1个月前,两人商量盗窃李某,他们先寻机偷偷配了把李某房间的钥匙。11月28日晚8时许,趁李某夫妇在酒吧打理生意,朱强与周某开门入室盗走1.6万元现金,两人数都没数,就一人一叠给分了;同时,朱强还拿走了摄像机、戒指等物。之后,朱强花掉3000多元,买了手机和衣物。 警方提醒,丘二偷老板的案件时有发生,还望提高警惕。 (记者莫雪庆/文陆纲/图) 新闻面对面 “送礼”是感到愧疚 昨下午,记者在雨花村派出所见到了朱强。他同意接受采访,却要求不报道其真名。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不愿用真名? 朱强(以下简称“朱”):因为家中老父有病在身,我不想让父亲知道此事。 记:听说老板对你很信任,干嘛还偷他? 朱:没钱用,想找点钱。得手后本想给父亲一些,但忽然拿出这么多钱,怕父亲怀疑,所以就没给。 记:之后为什么要回来送表,不怕被抓吗? 朱:老板曾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家被盗,警察在查,还好心告知我也是被怀疑对象。老板和老板娘对我都很好,为人随和,把我当兄弟,偷了他们的钱我心里很内疚,想补偿一下,表示歉意。 记:既然愧疚,为什么不早点坦白? 朱:想过,但没勇气。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