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要求: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确保家禽业稳定发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3:42 山西日报 | |||||||||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王恩瑞) 今天,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加强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确保我省家禽业稳定发展。 11月以来,我省各市、各部门全面落实省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果。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出,要准确把握,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防止非疫区发生疫情,防止疫情向人的传播。并要增强公众对高致病性禽流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贯彻国务院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为确保农民增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个别地方出现了违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影响了家禽业的健康发展,各地要立即停止随意宰杀、坑埋家禽生产企业和农户饲养的健康家禽的做法,正确处理好防控和发展的关系。 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在县的禽类及其产品,要在封锁期间禁止调运出县境。对来自非疫区、检疫证明和消毒证齐全的产品要保证其正常流通,任何地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采取封锁措施。对禽类及产品交易市场,要加强防疫监督工作,严禁未检疫的禽类及产品进入市场。(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