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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副局长坐牢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6:52 扬子晚报

  本报讯酒后驾车撞死1人、撞伤3人的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交通肇事案(本报曾作报道),昨经该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肇事人万祖永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今年5月16日夜10时左右,醉酒后的万祖永驾驶桑塔纳轿车,沿盐城市区毓龙东路由西向东高速行驶,在不到500米的距离内,连续将在机动车道内骑车行驶的王某等3人撞倒,导致1人重伤2人轻伤。撞人后,万继续驾车狂飙,在行至文港路附近时,又将在路边步行的
张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又连续撞击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及路边的树木、围墙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万醉酒后夜间驾车,未开启前照灯,遇到情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负交通肇事主要责任。(陶保灿郭小川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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