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断278根桥墩护栏犯什么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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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8:5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为了金钱,一运输个体户艾某带着18岁的男孩不顾行人安全,用钢锯将八卦洲桥两边的278根铁质护栏锯断。昨日,艾某被栖霞区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赃款6000元予以没收。 2004年11月1日至16日,家住栖霞区的艾某带着未成年的蒋某至八卦洲上坝村外滩桥上玩,看见桥两边的铁质栏杆,顿生发财之意。他们找来钢锯锯断桥上铁栏杆200余根。11
栖霞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八卦洲桥是一座正在使用的桥梁建筑,属上坝村集体所有,系公共交通设施,桥两边的铁质护栏本身的作用是保护行人过桥的通行安全。艾某等人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毁坏桥的护栏,危害了桥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实害性大于侵犯公共财物的实害性,故认定其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秋语 陆辉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