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进出口最高罚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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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1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陈浩杰)今后,企业如果抱着侥幸心理恶意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话,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经济处罚。记者今天从市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从12月1日起,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对商品进出口通关出台了多项严格监管措施的同时,还提高了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力度,明令规定对违法进出口商品可以实施查封、扣压、没收并施以重罚,最高经济处罚数额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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