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获正规文凭擅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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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3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胡海容陆一波)胡某、庄某承诺能获取正规文凭,介绍徐小姐入军校学习。四年后,徐小姐因未领到正规文凭而诉至法院。近日,杨浦区法院判决胡某、庄某返还徐小姐1.7万元。 2001年9月,徐小姐经胡某、庄某介绍进入某军校学习,随后与两人签订《承诺书》:如徐毕业后,拿成人高校文凭,两人退还1.7万元;如拿正规本科文凭,则由徐再补交2万
法院认为,胡、庄两人非该军校招收人员,无权以入该校学习为由,向任何人收取任何费用。收取他人钱款系无效民事行为,应依法予以返还。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