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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保安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6:40 深圳晚报

  天诚运输保安“引狼入室”案一审判决

  “内鬼”保安被判无期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曾引起社会关注的天诚运输公司保安引狼入室案一审判决,“内鬼”保安张金照日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张学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月5日,当时是天诚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保安的张金照,勾结外面人员抢劫公司保险柜,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一名出租车司机死亡,案发过程中有一名案犯因无法逃脱跳楼身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金照以及同案犯张学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杀死一人,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张金照提议抢劫,纠集他人参与,参与抢劫预谋,作为内应选择时机通知同伙动手抢劫,在抢劫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学伟参与抢劫预谋,联络他人参与作案,并在现场附近望风接应,在共同犯罪中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均应依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对张金照、张学伟依法应予严惩。同时法院也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即鉴于二人没有直接动手实施抢劫,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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