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果园被烧向十被告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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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0:17 新京报 | |||||||||
事因相邻麦地烧火不慎引发火灾,法院判9被告连带赔偿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陈俊杰)相邻麦地烧麦秸,殃及自己果园大棚被烧。家住怀柔的果农蔡某为此将承包麦地的9人及村委会一同告上法庭,近日,怀柔法院一审判决9被告连带赔偿蔡某经济损失19085元。
今年6月22日20时左右,蔡某的果园大棚发生火灾,部分财产被烧毁,经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认定,火灾事故系果园大棚北面麦地烧麦秸用火不慎所致。 因为村里已经明确禁止烧麦秸,蔡某先是找到村民委员会要求赔偿,但村委会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责任,不该承担责任。 之后蔡某了解到,北面的麦地分别归9人承包使用,但他不清楚到底是9人中的哪一个人烧麦秸引起了火灾。 无奈之下,他将村委会及9人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9被告作为土地的使用权人,虽然都说自己未点火烧麦秸,但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村委会已经明确禁止燃烧麦秸,并且设立专人负责防火,只是当时防火员正在其他地方巡视,因此法院认为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对此次事故不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