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绑架情敌侄女欲引爆雷管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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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2:3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凌 通讯员 刘照民)巫溪一农民姚某因为老婆长期与同村的岳某有不正当关系,在多方寻找老婆未果后,认为老婆已被岳某隐藏,遂对岳某的侄女实施绑架,后又企图引爆口中所含雷管。日前,巫溪县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由于姚某长期在沿海打工,妻子谭某与同村的岳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两人开始长期呆在一起。姚某十分生气,但是他妻子仍然不加理睬,谭某在2004年初与
2005年6月10日,姚某带着匕首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线守候在芳芳放学回家的路上。待芳芳走出校门一段距离后,他将她挟持到岳某的家中,威胁岳某必须交出妻子,否则杀死芳芳。其间,见芳芳反抗,情绪暴躁的姚某用匕首在她脸上狠狠划了一道口子。这时,芳芳的母亲徐某赶来,哭着给姚某跪下,要求姚某放了她女儿,周围的群众也给他说好话,要求他放了小孩,可是姚某毫不理会,依然挥动匕首要求岳某交人。无奈之下,岳某只得与姚某耐心周旋。 趁姚某将注意力转移到岳某身上,芳芳的母亲徐某猛地扑向姚某,抓住他的手腕。姚某拼命挣脱,眼看就要缩回手腕,千钧一发之际,周围的群众拥上来一下将姚某扳倒,夺下他的匕首,将姚某制服。没想到姚某却奋力从群众手中挣脱,迅速从口袋里掏出连着导火线的雷管,塞进自己的口中,并摸出打火机打燃。当火苗即将接触导火线的一刹那,旁边村民岳忠云一下打掉他的打火机,并扯掉导火线。随后,上磺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将姚某制服。 巫溪县法院认为,姚某因为感情纠葛使用暴力手段劫持他人为人质,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严重犯罪。决定以绑架罪对姚某做出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判处罚金5000元。判决后,姚某没有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