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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普法力度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4:11 深圳特区报

  “法与和谐深圳”系列访谈录之七

  加大普法力度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本报记者吴涛通讯员蔡志辉晏世乐

  记者:管局长,您好。作为我市劳动社保部门负责人,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能否首先请您谈一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

  管林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劳动关系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记者:既然建设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如此重要,我市劳动社保部门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管林根: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我们工作追求的崇高目标。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深圳的劳动关系由初期的对立、摩擦逐步转化为现在的规范、和谐。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突出抓好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先后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19个法规和规章。二是突出抓好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推行不分户籍的平等就业政策。2004年,我局获得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三是突出抓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积极推行三方协商机制。四是突出抓好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最低工资和欠薪保障制度。先后13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由1992年的245元/月提高到2005年的特区内690元/月、特区外580元/月。五是突出抓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六是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和信访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995年至2004年底,我们共为劳动者追付欠薪16.05亿元,其中2004年追付欠薪2.37亿元。

  记者:结合“法与和谐深圳”这一主题,能否谈一下普法宣传对建设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有着怎样的作用?

  管林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普法宣传对建设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在建设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始终将普法、尤其是对广大劳务工的普法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头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共投入普法经费4700多万元,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4100多期,培训人数将近120万,组织现场咨询1700多场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普法节目1100多期,在报纸制作普法专版2900多期,在421个普法专栏制作普法专刊1.2万多期,发放普法资料1200多万份。

  记者:我们知道,深圳有着近千万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外来工的普法一直是我市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根据这一特点,我市劳动社保部门在普法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管林根:具体来说,在外来劳务工普法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新模式。2005年11月,我们与团市委、市普法办联合组织“万名义工及法律志愿者送法上门”活动,累计派发普法资料超过100万份。2005年5—9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与我同行万人签名”活动,参与签名的劳务工超过12万人,每人均领到一套“四五”普法宣传资料。第二,建立劳务工普法培训制度。“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共组织针对劳务工的政策法规培训近3000期,培训劳务工超过100万人次。第三,针对劳务工编印各种普法资料,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挂图》。第四,长期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以专栏形式普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第五,定期组织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周、宣传月和咨询日活动。第六,多次针对劳务工组织政策法规知识竞赛。2004年举办“深圳市首届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收回有效答卷近4万份。

  记者:我市劳动社保部门在普法宣传中确实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最后,能否请您总结一下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四五”普法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同时展望一下即将启动的“五五”普法工作?

  管林根:讲到劳动社保部门在“四五”普法期间的成绩,我认为可以用八个字概括:“成效显著、三方共赢”。

  首先,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为50%,2004年提高到91%;其次,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性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标准,欠薪现象大幅下降。第三,员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劳动者遇到劳资纠纷时,胡搅蛮缠的少了,依法维权的多了;采取过激手段的少了,投诉举报的多了;罢工、堵路、闹事的少了,信访、仲裁、诉讼的多了。

  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市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被授予“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等多项荣誉。成绩属于过去,辉煌有待未来。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一定会与时俱进、再接再厉,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普法办的有力指导下,锐意进取,努力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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