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工伤保险缴费明年起实行浮动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4: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率将实行浮动制度,由支缴率决定浮动标准。据介绍,费率每年浮动一次,浮动标准由支缴率决定。

  据悉,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年实际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即支缴率,决定次年在基准费率
的基础上是向上浮动还是向下浮动。此后每年一次,考核期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当年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次年不浮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