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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申请法院执行判决被执行局长痛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6: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2003年判决生效的案件至今仍然未能执行,而法院执行局局长却把申请执行人痛打了一顿!2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记者来到徐州市鼓楼区法院,见到痛哭流涕的江女士。

  2003年7月,江女士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判决,女儿归前夫抚养,前夫应在2003年7月24日后15天内,一次性付给江女士2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前夫拒不执行。江女士遂于2003年12月24日向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该院执行局仅找来一块江女士前
夫拥有的价值60万的奇石,问江女士是否要,却没有对其前夫的银行存款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导致其财产转移;此外,对其前夫注册登记的一处价值百万的洗浴中心也没有采取执行措施,致使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江女士带着孩子艰难生活至今。

  昨日一早,江女士来到鼓楼区法院,找到承办此案的任法官,任法官对此表示无奈,并说他将督促该院执行局孙局长处理此事。由于言词过激,江女士路过孙局长办公室时,孙局长突然喊着他的部下一同在走廊上对江女士进行推搡,而后又把江女士拉进孙局长办公室,四五个人一边群殴江女士,一边嘴里不停地羞辱她。“他们拽我的头发,拉我的胳膊、不停地对我拳打脚踢……”

  该法院孙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女士对执行局长有情绪。双方言词有冲突,孙局长与江女士在走廊上发生拉、拽情况,没有打江女士。”但据江女士说,昨天中午孙院长已经代表法院向她赔礼道歉。(汪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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