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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 2400元的美容陷阱 工商部门来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8:3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只要交2400元的押金,并保证每月做4次皮肤护理,您就可以免费得到赠送的价值2400元的全套美容产品,并享受一年的美容护理服务,同时,每月还可以得到返还的押金200元。”面对如此优厚的美容加盟,张女士心动了。难道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馅饼”的诱惑

  2005年10月1日,市民张女士到超市购物时,在一家美容院门口遇到了一个美容导购小姐。这个导购小姐说,美容院最近搞了一项促销活动,希望张女士能够成为加盟者。加盟的条件是预交2400元的押金,并且保证每月来美容院做4次皮肤护理。加盟后,可享受多种优惠:可免费得到美容院赠送的价值2400元的全套美容产品,并享受一年的美容护理服务,而最吸引人的,是加盟者可以每月得到美容院返还的200元钱。促销小姐为张女士分析:如果张女士成为加盟者,不仅可以得到免费的美容和服务,只要过一年,就可以把交的押金2400元钱收回来,这样的好事到哪儿找啊?

  张女士听完促销小姐一番“精辟”的分析,觉得美容院的这项活动确实比较诱人,便有点心动。但理智告诉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不太可能,她便借口手头钱不够,先不办。

  促销小姐一看到嘴的鸭子马上就要飞了,便使出了杀手锏:“这是我们美容院最后一个会员名额了,我看您气质好,适合宣传我们的产品才特意邀请您加盟的……钱没带够,没关系,我陪您去取。”促销小姐的软磨硬泡让张女士招架不住了,想想那些优惠条件,便在导购小姐的跟随下,先回家取了存折,又从银行取了2400元钱,把钱交给了导购小姐,成为了加盟者。

  落入陷阱

  美容院的院长收取了张女士的押金,说要和张女士签一份协议。但直到张女士做完第一次皮肤护理离开美容院,院长也没有把协议书拿出来。张女士觉得不大对劲,便于10月15日去了一趟美容院。

  张女士向院长提出要看一下那份协议,并要求给自己一份。没想到,院长说,全院只有一份协议书,加盟会员一律不给。张女士说,美容院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法》,坚决要求自己要留一份。无奈之下, 院长这才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份协议书,要求张女士在上面签字。

  看完了整个协议书,张女士这才明白,这块2400元的“馅饼”并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原来,这个协议规定,加盟会员要想得到每个月的返还现金,必须保证每个月做4次皮肤护理,否则,当月不返还现金;同时,还要在前三个月内给美容店介绍两位办理年卡(680元以上)的有效顾客,才能从第4个月继续返还现金。而这至关重要的两点,在张女士交钱前,导购小姐并没有对张女士说。张女士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为美容院带来两个顾客,便当即提出要退出这项活动,并要求返还自己的押金,但她的要求遭到了院长的拒绝。原来这钱交得容易,要想拿回来,可就不容易了!

  工商部门来维权

  看来,仅凭自己是要不回押金了。无奈之下,张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公平交易科的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依法检查了这家美容院,并询问调查了美容院的负责人 。

  经调查,这家美容院从今年9月至10月17日开始,从事向消费者推荐办理“广告卡”加盟入会的经营活动。消费者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得到返还押金。但在实际操作中,美容院向消费者宣传时,只告知消费者办理“广告卡”后所享有的权利,等消费者交钱办卡后,和消费者签订协议或消费者要求签订协议时,才向消费者告知所要履行的义务。 美容院的这种做法,是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此,工商部门责令美容院停止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并对美容院给予1万元的经济处罚。 张女士也通过消协部门的调解,要回了自己的2400元押金。 (作者:小贝 董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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