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歹徒组建“抢劫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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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焦恭森通讯员李凤君)10名歹徒组成“抢劫公司”,分工明确进行抢劫,11月30日晚上,该“抢劫公司”的4名成员再次作案后,被即墨市警方抓获。警方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将该“公司”的另外两名成员抓获(其他4人在逃)。昨天下午,6人被依法刑拘。 今天上午,即墨市公安局环秀派出所的王副所长告诉记者,11月 30日晚上7时许,
民警当即把面包车上的4名男青年抓获。为首的刘某交代说,除了他们4人外,他们团伙还有刘某某和刘甲等6名成员。民警马上出动,把刘某某和刘甲抓获。经审讯,他们交代说,至案发前,他们组成团伙刚好一个月,已交叉作案19起,抢劫手机10余部,现金 1000余元,总案值达1万余元。 今天上午,环秀派出所到看守所提审该团伙时,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据刘某等人交代,该团伙分工十分明确,完全是公司化管理。刘某不但指挥大家作案,还负责支配“公司收入”。 此外,民警在审讯时得知,该“抢劫公司”还有一名138厘米高的“交通员”张某,每次该“公司”外出作案,张某都远远跟在后面,看到同伙下手后,张某就去打车,前去接应同伙逃离现场。 在提审室里,张某连喊后悔。当记者问张某为什么要加入抢劫团伙时,张某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 26岁了,刚刚谈了一个女朋友,想弄点钱结婚。之所以安排他来做接应的活,主要是因为他身材矮小,不容易引人注意。但张某也告诉记者,他在该“公司”干了一个月了,发财的梦想并没有实现。“到现在,我才分到了 70元钱。”张某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