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丢失车辆不报警追回赃车无人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0: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电动自行车被盗后不少市民自认倒霉未向警方报警备案,致使追回的30辆赃车快一个月了还没有失主前来认领。

  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环保而备受城市上班族的青睐。但自今年9月份以来,在汉中城区内接连发生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频发的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公安汉台分局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经过专案民警两个月的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了3
个盗窃、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团伙,先后从汉台、城固、洋县等地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50辆,价值13万元。然而,因电动车被盗后许多群众没有报警,致使追回的50辆电动自行车中,只有20辆被失主领回。其余30辆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成了汉台警方的“头疼事”。

  汉台分局的一位民警提醒市民:“车辆被盗后请及时向警方报警备案,以便我们在追回赃车后将其物归原主。”同时他希望丢失电动自行车的失主赶快到公安局去认领电动自行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