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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乘客纸条揭穿偷盗机智司机巧做掩护抓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2:54 新闻晚报

  本报讯 (焦晓虹) 长途汽车上,乘客们在闭眼休息。王某起了贼心,将自己的厚杂志与前座乘客的笔记本电脑,做个调包。这一幕恰被一乘客看在眼里,他不动声色地写下“车上有小偷,已下手成功,座位号28号,请报案”的纸条,并塞给司机。随后,司机暗中拨打了110。

  汽车到站时,警察已在车站等候,将王某当场抓获。王某到案后,否认偷过笔记本电
脑,但杂志上的指纹,成了揭穿他偷盗行为的证据……

  小纸条揭穿小偷盗窃

  2005年6月4日上午10时许,王某在浙江嘉兴市客运西站,乘上驶往上海恒丰路客运站方向的长途车。当长途车刚开出起点站不久,王某看着周围乘客几乎都在闭眼睡觉,贼心蠢蠢欲动。

  王某看见前方座位上的乘客吴某在打瞌睡,就趁这个机会,将其放置在行李架上的手提包拿至身边,从包中窃取了IBM牌THINKX242662FIC型笔记本电脑一台,藏匿于自己携带的包内。为防止吴某拎包时,察觉重量有异,王某将自己包内的厚杂志《世界时装之苑》,塞进吴某的手提包内,并将手提包放回行李架上原处。

  王某以为,笔记本电脑已神不知鬼不觉顺利得手。岂料,这一切都被相隔一过道的一位先生看在眼里。这位先生见此情形,悄悄拿出纸笔,写下“车上有小偷,已下手成功,座位号28号,请报案”。随后,他走到司机周先生身边,将纸条塞到他的手里。

  机智司机巧掩护

  司机周先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到,当时车将行至收费站,一位长相斯文的30多岁先生走到他身边,向他递了张纸条。他扫了一眼纸条后,先定了定神,然后提高声音,对那名乘客说:“这里是不能下车的。”

  “这辆车上共有39个座位,那小偷的座位号是28号,属于靠后。汽车在整个行驶过程中,就‘报信人’一人走动。一旦盗窃被揭穿,小偷可能会对他起疑心,若是小偷起了报复的念头,一定会对他不利。那时候,车将到收费站,以前有乘客会在收费站提出下车,我就看准了这个时机,故意对‘报信人’说了这句话,帮他打个掩护。那位‘报信人’也心领神会,回到了座位。”周先生对记者说,“过了一段时间,我掏出了手机,借着汽车发动机的声响,拨打110,压低声音报了案。”

  包里多出一本杂志

  不久后,长途汽车到达终点站上海恒丰路客运站。此时,警察已在车站等候。周先生向乘客告知,要等候警察上车例行检查后再开车门下客。

  这句话无疑给了王某当头一棒,他开始寻思如何脱身。这时,机会来了,笔记本的主人吴某离开座位,上前询问司机情况。王某见状后,迅速上前,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塞进吴某放在行李架上的手提包内。

  吴某返回座位时,发现王某在翻动其行李架上的手提包,当即指责了王某,王某马上向吴某道歉。吴某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提包内多了一本《世界时装之苑》杂志,当场将杂志交还给了王某。随后,警察前来上车检查,王某毕竟心虚,欲下车逃离。此时,警察在他人指认下,将王某抓获。

  杂志上指纹现形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向卢湾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上,王某还心存侥幸。他辩称,他确实在长途车行驶中,趁吴某熟睡之际,想把他的笔记本电脑占为己有。可由于怕吴某醒后发现,他故意将携带的一本杂志放入该包中,并等待汽车到站之前再想办法从包中窃取电脑。后来,因警察要上车检查,未能得手。他对从吴某包内窃取笔记本电脑之事实,予以否认。

  检察人员出具了上海市公安局手印鉴定书,以证实《世界时装之苑》杂志上留有被告人王某左手拇指指纹。另外,‘报信人’传递给司机报警的纸条书证、作案现场图及赃物照片、长途车票根等证据,相互印证被告人实施盗窃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近日,卢湾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抓贼也要自我保护

  司机周先生对记者表示,他做长途汽车司机这一行,已有五、六年了,遇到过多起盗窃事件,这起解决得最为圆满。从司机角度上说,一旦发生盗窃情况,他希望被害人或是目击者,不要过于急躁或大声叫嚷,因为小偷可能会被激怒,容易发生流血冲突事件。他非常欣赏也非常感谢那位“报信人”的机智之举。只有司机、乘客密切协作,大家旅途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记者了解到,司机周先生是上海交通申东高速客运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安全技术部主任告诉记者,长途汽车上经常发生盗窃案。一些不法分子多为三、五成群,在上车前,或是在上车后不久就锁定了作案目标。长途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若是发生盗窃,司机先会报案,然后听从警察的安排。

  另外,公司引进了杭州公安录制的“防盗”VCD,其中收录了不法分子在长途汽车上实施犯罪的各种伎俩。在汽车发车后,车上会播放这部VCD,给乘客们提个醒,希望乘客们认真观看,乘车时要留个神。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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