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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协助警方抓获嫌犯 车辆损坏无人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8:19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具有正义感的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这种行为值得我们为之钦佩和骄傲。按说,这位的哥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豪才是,令人匪思所夷的是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他在协助武汉警方拦截犯罪嫌疑人的赃车时,他驾驶出租车的车右前大灯、右侧前小灯、右侧叶子板、保险杠、引擎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可是现在这位的士司机却
索赔无门。

  据了解,这位的哥名叫余建国。12月1日凌晨3点钟,余师傅驾驶车号为鄂AXB199的出租车行驶在武汉新华路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正朝他的方向逆行而来,面包车的后面紧跟着几辆警车。与此同时,余师傅听到警方通过扩音器喊道:“的士,快把它拦住”!余师傅没多想,迎面向这辆面包车包抄而去,顿时就将犯罪嫌疑人的面包车逼停了。瞬刻间,警察将两名疑犯抓获。

  余建国:“110说‘的士,的士,快把车拦住’车一撞后,犯罪嫌疑人就下车跑了,110民警立即将两名疑犯抓获,跑了一个。”

  

出租车与面包车发生撞击后,免不了损坏。当时民警见状后就直接对余师傅说,不要紧,有人会跟你修的。

  余建国:“民警说我是见义勇为,要我不要慌,车损会得到补偿的”。

  当余师傅准备向武汉分安110索赔时,110却要他找汉口常青街派出所;人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称出租车有保险,又要他去保险公司索赔;余师傅转辗来到了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据定损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车损金额约在600元左右,按规定,保险公司只能赔100块钱。

  600元的车损为什么只赔100元呢?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定损中心一位汤姓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这起事故的车损为600元,可这辆车签订的是500元以下免赔的条款,所以600元损失只能赔100元。

  汤:“接条款来说,500元以下的保险责任事故是免赔的。现在要赔600元,保险公司没有依据可行。”

  随后,记者与武汉110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110指挥中心的副主任高明德表示:发生了这件事,他只能深感遗憾。从情理上说,办案机构应该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目前公安机关缺乏这种形式的补偿基金。

  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汪宇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业交易式的举动。余师傅是因为协助公安机关办案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他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他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汪宇律师还表示:无论从社会组织或法律角度,都应为见义勇为者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从精神上、物质上给见义勇为者最为丰厚的报酬,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弘扬社会正气的目的。”

  的确,对身边有余师傅这样见义勇为的好司机,我们应该为之叫好。然而,他只是一位代班司机,每天都要向车主缴纳代班费(份子钱)。出租车因为这件事,修理费就达到600元,修理车辆停运一天的损失也近300元。如果因见义勇为造成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来承担,那这样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今后谁还敢当这样的英雄?谁还会见义勇为呢?余师傅现在真的很无奈。我们真心希望“英雄流血又流泪”这类似的问题少发生一点好。《事事关心》将继续予给关注。(记者 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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