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违规矿主隐瞒事故被罚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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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11月12日,四川省安监局透露,今年9月22日17时30分,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850米水平花联煤层3号楼眼发生瓦斯事故,造成矿工黄大仁等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5.6万元。事发后,该企业隐瞒不报,并转移尸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11月10日,达州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会,对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依法按上线处罚200万元。 据调查,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于1999年投产,年产煤炭6万吨,证照齐全,属合法煤
当晚19时多,向某通过电话将事故情况报告给该井施工负责人肖永洪。肖永洪于当晚20时左右赶到矿上参与施救,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但是,该煤矿相关负责人却没有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而是将重伤员黄洪贤送到医院医治后,随即封锁消息,瞒着相关部门,于次日6时许,偷偷将遇难矿工尸体运往达州市通川区岩峰村老家,准备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善后事宜,企图私了。 9月23日下午15时30分,达州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派人对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达州市委听取汇报后要求彻查此事,依法按上线处罚相关责任人。达州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煤矿内部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更为恶劣的是,煤矿负责人竟然心存侥幸,隐瞒不报,唯有重罚,才能杜绝这类事故的再度发生。 据了解,11月9日,达州市有关部门已正式将处罚通知下发给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另据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仍在进行当中。(陈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