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被迷奸报案后遭恐吓改口称自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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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8: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 通讯员楚戈、方希、刘汇江报道:前日,记者从丹江口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检察官千里侦办的强奸案、威逼受害女作伪证案办结。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没有提起上诉。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2003年7月11日下午,18岁的打工妹小娟(化名)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徐兵迷奸。警方当日即立案侦查。2004年9月,出逃的徐兵被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然而,在案件审理阶段,小娟却推翻了证词,称自己和徐兵是自由恋爱,徐的行为不是强奸。因徐对她不好,她为了教训对方才报案。因关键证据改变,今年5月27日,徐兵被丹江口市法院宣判无罪。 该市检察院认为此案可疑,而此时徐兵已不知去向,小娟也神秘失踪。经艰难寻访,6月28日,3名检察官在广东佛山找到了小娟,获悉了案件真相。 原来,徐兵被逮捕后,他的哥哥徐强威胁小娟,要她出面作伪证。并声称:“若不照办,你家里麻烦就大了。”小娟只好屈从。 徐强先写了草稿,让小娟照着抄了4份,为强调证据的证明力,他又要求小娟复印身份证,并写明“我和徐兵发生性行为是出于自愿”。法院审理时,小娟被迫作了伪证之后,徐强又恐吓她:“你已作了虚假证词,司法机关一旦查清,就要把你也关起来。” 查明真相后,徐强被逮捕,徐兵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9月26日,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徐兵有期徒刑4年。10月21日,以包庇罪判处徐强拘役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