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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地产市场屡现违规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9:01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凤斌)按照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然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省会的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并向购房人收取一定费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还有一些城中村将开发建设的村民住宅也违规公开向社会发售。

  “纯粹市中心,正版小户型;中空玻璃,绿色建材……”这是省会一楼盘在宣传广
告中提及的内容。11月29日,按照该广告中标明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东马路西头的“红番区”销售处。

  由于前来咨询的人非常多,等了有10多分钟,一位姓由的售楼小姐才腾出时间来接待记者。据她说,该项目总共有200套房子,开盘已经五天了,现在只剩下20套,如想预订需交1万元定金,随后的5天内交齐30%的房款。

  “你们有预售许可证吗?”

  “没有,房子现在刚打地基。”

  “没有预售许可证,我交钱后万一楼盘出了问题怎么办?”

  “放心吧,这个楼盘是

石家庄瑞达
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与和平路房管所合作开发的。”

  11月30日,记者拨通了和平路房管所的电话,一位姓鲁的工作人员肯定地答复记者说:“‘红番区’确实是我们和瑞达公司合作开发的。”

  据了解,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取得房管部门发放的预售许可证,楼盘才可进行预售。“红番区”的“早产”是否只是个例呢?记者查阅了一下近几日省会某媒体上发布的售楼广告,并按照广告上留下的销售电话逐一进行咨询,发现

新东方·天然城、中铁大厦等楼盘均是刚打地基,都是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发售。

  记者还发现,南郭花园、依山花园等楼盘,在广告中宣传的价格非常诱人,但经了解,这些楼盘都是一些城中村集体开发的村民住宅项目,项目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将来发放的房屋的所有权证为“村证”。

  11月30日,石家庄市房管系统在省博物馆广场举行现场咨询活动。在长安区房管所的接待台前,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所有权证为“村证”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集体内部使用,不能对外销售。社会上的消费者如果购买这种房屋,在以后的公共配套设施分享使用上可能会遇到麻烦。这名工作人员还说,对于这种“村证”外售的行为,可到市房管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举报。

  “村里盖的房子不在我们这里备案,我们也管不了。”记者找到了石家庄市房管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的咨询台,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对待“村证”外售的问题时,一位女士竟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如果购买后出现问题该找谁?”对于记者的继续追问,对方明显有些不耐烦:“你愿意买,有问题只能自己负责,我们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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