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也可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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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2:41 法制早报 | |||||||||
案件:2004年10月,我受聘于一科技公司做技术顾问,经协商,公司决定给付我每年1.2万元的技术顾问费 。据此,我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交给该公司经理。之后,该公司因遇到技术难题曾两次找到我咨询,均给予详细解答。但一年 期满后,公司却未支付给我报酬。该公司经理认为,公司遇到的技术难题不多,而且合同没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未生效。请问 我该怎么办?
河南王先生 律师视点: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我国《合同 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成立。” 本案中,王先生与该公司经理经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了一致,形成了书面合同,并且该经理向外界和公司 员工也声称王先生是公司技术顾问,在公司遇到技术难题时亦向王先生咨询过两次,就可以认定合同已开始实际履行,而与咨 询的次数多少、内容复杂与否无关。所以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牧远律师 本栏目由牧远律师事务所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