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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起邮寄违法告知书以来 2000多司机驾照被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0:1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闫峥)截止到昨天,在交管局网站上公示的驾照被停用的司机已经达到了2000多名。“这些人都是自交管局8月20日开始邮寄‘违法告知书’以来,不到交管部门报名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的满分司机。”

  今年8月20日,交管部门开始邮寄“违法告知书”的同时,每天还对牡丹交通卡内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邮寄告知。“这些驾驶证被停止使用的驾驶员都是因为在一个记分
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交管部门采取公告的形式停止其驾驶执照的使用。记者在交管局网站上看到,每天由于交通违法行为满12分的司机并不少见,有时最多一天能达到八九十个。

  “司机在收到交警罚单时,应该尽快去缴纳罚款。因为按照规定,司机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两次不缴纳罚款时,系统将其牡丹卡自动生成12分。一旦驾驶员牡丹卡满12分,就应该重新参加交规的学习和考试。”相关人士介绍,“司机如果想知道自己的驾照是否已经被停止使用或已满12分,登录交管局网站即可。驾照停止使用后,如果在驾照被停用期间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以此为理由而拒绝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司机接到“告知书”后,则应该在告知书寄出日期的15日内重新进行法规培训,否则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在考试合格之前,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恢复使用办法

  驾照被停用后,司机只要持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卡、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任一考场(可查阅交管局网站)报名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与考试,并通过后,其驾照就可以恢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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