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证据法庭不认 公证不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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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见习记者 李寰)昨日上午,王慧(化名)找到成都市公证处,要求将她交给法庭的丈夫同意离婚后由她抚养女儿的手机短信作证据保全公证,但公证处以无法确定发信人的身份而拒绝了公证要求。此前,因为丈夫翻悔,王慧向丈夫所在的宜宾某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关于女儿抚养权话题的短信作为证据交给法庭,但法院没有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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