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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七兄妹状告三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6: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殡仪馆成被告,法院是否受理待定

  ■《警方火化无名尸儿女怒讨“告别权”》追踪

  本报讯 (杨学才记者汪仁洪) 南充八旬老翁何天顺出门失踪,何家兄妹三报110。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发现何尸体后,在未查明死者亲属或单位的情况下,就通知殡仪馆将其
火化,结果何的7个儿女痛失“告别权”,未能见老父最后一面(本报昨日报道)。昨日上午,愤怒的何家兄妹一纸诉状,将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殡仪馆告到法院。

  据悉,顺庆区法院是否受理,需要一周才能确定。何家兄妹的诉讼请求是:请法院判令嘉陵区公安局、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殡仪馆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何家兄妹公开道歉。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嘉陵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该大队负责人称,既然已报道,记者就应该没什么要问的了,因此不再接受采访。南充市公安局办公室一负责人称:“‘告别权官司’具体情况我们还不了解,我们了解后再与你们联系……他们告我们,这是他们的权利。”

  “我们成被告,我们很想不通!”南充市殡仪馆负责人杜田野说,11月26日中午,嘉陵区警方和当地政府通知他们去拉一具无名尸体。中午2时40分,他们派殡葬车拉回尸体。由于警方开具了“准予火化尸体通知书”,因此,他们下午3点半将尸体火化,并将骨灰暂时存放。

  据悉,何家兄妹是以南充市殡仪馆可能没保留好父亲骨灰(按规定,无名尸体骨灰应存放30天),父亲骨灰可能被扔掉为由,把殡仪馆列为被告。针对何家兄妹担心存放的骨灰并非其父骨灰,杜田野称:“我敢以我的人格和良心保证,这骨灰绝对是何家兄妹父亲的骨灰。”

  据悉,昨日,何家老大、省科技顾问团常务副秘书长何心益已赶到成都,向省人大、省公安厅等反映“告别权官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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