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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测密码”,狂刷假卡258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三案犯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倪斌鹭)几名青年找不到工作,就受雇于不法分子,到柜员机前“测试”假银行卡的密码,每张获利几元钱。他们没想到,小钱还没赚到就被抓进了牢房,为此每人还得支付一万元罚金。昨日记者获悉,三青年分别被判了刑,这是集美区首起涉及罪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

  今年3月间,何某平、何某淮(在逃)在厦门某酒吧认识了名为“黑哥”和 “小陈”的两名男子。这两人向何某平提出,让他测试一批假银行卡的磁条信息写入是否正确,每张的报酬为3.5元。在这个报酬的诱惑之下,何某平同意了。

  何某平回去仔细琢磨了一下,认为测试假银行卡有被抓获的危险,便想发展“下线”,找其他人出面测试。随后,通过何某淮,何某平认识了包某,提出让包某为其进行测试,每张卡支付包某2.5元,这样,何某平可以在每张卡上赚取一元钱的差价。

  不久后,“小陈”如约将400张伪造的银行卡交给何某平。

  4月20日晚11时许,何某淮将包某约出,包某带上了同住的陈某。几人相约去集美岑头路的中国银行柜员机进行测试。包某与陈某到达后,由包某先测试完30余张后换陈某测试。何某平、何某淮在旁观望。

  4月21日凌晨,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说有几个人在某银行柜员机前掏出一张又一张银行卡不停地狂刷。公安干警将正在测试假卡的何某平等三人当场抓获,何某淮逃跑了。公安干警从三人身上缴获258张假银行卡。后经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银行卡部鉴定:这些卡除一张无磁条信息外,其他卡内输入的均为一河南籍男子郑某所持有的农行金穗卡的客户资料,全部是伪造的银行卡。

  集美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平、包某、陈某明知是伪造的空白银行卡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何某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包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三被告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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