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一月 抢劫十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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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这个21岁的惯犯被判无期徒刑,同伙获刑13年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王锐)昨日,同为21岁的谢志兵和苏建设因犯抢劫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其中谢志兵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苏建设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谢志兵、苏建设自2005年3月底至4月25日期间,伙同他人在本市多次实施抢劫。其中,谢志兵参与抢劫10起,所抢财物可估价值人民币20141元;苏建设参与抢劫6起,所抢财物可估价值人民币12446元。 两人多次伙同他人,在凌晨进入美发厅抢劫手机、现金和首饰。此外,他们还跑到网吧抢游戏点卡:今年3月底的一天凌晨,谢志兵伙同他人,闯进湖里区梧桐社某网吧,持刀威胁网吧管理员谢某,抢走381元钱及“泡泡堂游戏点卡”8张(价值为人民币80元)。 (来源:厦门日报) | |||||||||